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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中国航空运动协会批准,“2008年全国滑翔伞优秀选手赛”定于11月15日-18日在浙江省富阳市常安镇永安山风景区举行:
1.参赛须知:
比赛名称:2008年全国滑翔伞优秀选手赛
比赛时间:2008年11月15日-18日
比赛地点:浙江富阳市常安镇永安山
报到日期:裁判员、运动员11月14日
报到地点:杭州市火车站,11月14日火车站、车站有接站。
参赛单位:全国各省、市、自治区航空俱乐部滑翔伞飞行员60名(以网上报名先后作为报名参考,最终确定参赛人员将在网上公布),报名以协会或俱乐部为单位报名,每个单位最多报5男2女飞行员。
参赛资格:所有参赛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并持有中国航协会员证书(2008年注册)
参加比赛选手要求具有B级以上运动证书;
所有参赛选手都需持有效人身保险证明。
竞赛项目:男、女个人定点;男、女个人竞速;团体定点;团体竞速。
录取名次:定点比赛录取男子个人前6名、女个人前3名;
竞速比赛录取男子个人前6名、女子个人前3名(不足3人录取第1名);
团体定点比赛录取前3名(每队五人,取三人最好成绩,不分男女);
团体竞速比赛录取前3名(每队五人,取三人最好成绩,不分男女)。
本次比赛为获奖选手设立奖金、奖章、证书。
竞赛器材:参赛选手所使用的伞具必须是1998年以后生产的产品,并具有产品合格证;
参赛选手须使用滑翔比1:5以上的伞具;
中国航协有权对不适合参赛的伞具(旧、破)给予禁止飞行;
参赛选手须配带保护性头盔、备份伞、GPS、对讲机。
聘请裁判员:韩兆方、张炜、冯如临(女)、孙东智、郑保健、刘兆伟、孟墨、叶桐、杨广君、马洪立、李铁民、王涛。
经费:参赛选手交通费自理;确认参赛的60名选手组委会负责食宿费,其他参赛人员食宿费自理);聘请裁判人员的往返交通、食宿费用由组委会负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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