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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际航联滑翔伞定点竞赛规则
(成绩记分部分)
5.2 记分方法
5.2.1飞行员得分
参赛飞行员将根据着陆点(以第一触地点为准)距离靶心中心点的距离,按照公分计算成绩,如果着陆点在中心点上,记分成绩为0公分。
•如果参赛选手降落在测量区以外,将得到最高分,就是测量区的半径长度。
•必须用双脚着陆。如果着陆时候选手摔倒,将得到最高分。摔倒的意思是身体或装备的任何部位(包括加速系统,脚蹬或牵引绳)先于主伞未触地。
•如果选手双叫一起着陆或发生脚的第一触点无法辩明(脚跟、脚尖)的情况,脚印离靶心的最远点为测量点。
5.2.2 自动靶盘
小于15厘米的距离测量用自动靶盘。选手必须在自动靶盘上施加一定压力以能记录下分数。如果自动靶盘失效或没有重设,以选手和地面的第一触点为准,如果裁判员能及时确认着陆点,手动测量飞行员的距离分数。
5.2.3 个人分数
个人分数是该选手的所有分数的总分,如果有五轮或超过五轮有效成绩,去掉一个最低分。每名正式报名参赛选手应比至少一轮使成绩有效。
5.2.4 团体分数
每轮团体分数是该队中最好成绩的Y飞行员的成绩总和,Y在本地规则中会有说明。Y名义上是(X+2)/2 是全部人数最接近的人数。团体最多人数是X+2,会在本地规则中特别说明。
5.2.4.1 Small Teams 小团体
如果国家对选手人数小于本地规则中的团体人数,每轮空缺的人数位置将被记最高分(例如团体人数要求5人,如果只有3人,该轮团体分数将由三人的实际分数外加另个最高分)。
5.2.5 平分
5.2.5.1 团体
如果前三位团体总分平分,这几个队的所有队员将加赛,如果情况允许,团体分将重新计算。
(5.1.4). 如果仍然有团体平分,重复加赛直到打破平分。为节约时间,裁判长可决定各队中任一指定成员参加最后比赛。
5.2.5.2 个人
如果前三名个人出现平分,其中的两人或全部都将加赛。
5.2.6 分数的有效性
每一轮比赛结束后,将贴出临时成绩,标明成绩日期和时间。对成绩有异议必须在本地规则规定公布成绩时间内书面提出。超过最后期限后,成绩将公布为正式成绩。
5.5 靶心
5.5.1 位置- 适合山坡起飞设置
靶心位置必须可以从任何方向着陆,竞赛主任(由CIVL成员建议)决定靶心的位置。靶心位置每一轮可以移动,但是正在进行的轮次中不能移动。
(靶心设置说明:- 山坡起飞:起飞场—靶心的投影距离滑翔比最大不超过5:1,最低高度差200米)
5.5.2 位置- 适合牵引起飞设置
靶心应该布置在飞行员从最低脱钩高度(150米)脱离后能够容易到达的位置,适合竞赛规定最大风速以下所有风速条件。如果风速或风向变化,竞赛主任决定随时移动起飞点。
5.5.3 测量设备
靶心必须用自动测量靶盘,中心点为3公分明显标识,建议在黑色地面上用黄色标记。自动靶盘必须能测量最小距离15公分内不超过1公分的距离变化。靶盘必须放在硬底盘上,尽可能在地面上固定好保持水平。
5.6 定点测量场地
测量选手成绩的场地必须是平地,用明显标记的圆圈标识,中心为自动靶盘。明显标识的外圈必须以靶点为中心,用0.5米,2.5米,5米和10米标识。
5.6.1 场地大小
测量成绩的场地大小最小直径为5米。
5.6.2 场地建设
测量场地的表面(草地,沙地,地毯等)应使裁判能判定飞行员的第一触地点(着陆点:GS,A12.5)。测量场地必须表面在同一高度上,而能有坡度或凹陷。
5.6.3 进场限制
裁判长决定测量区内(距离靶心最小10米范围内)只允许当值竞赛工作人员可以进入,标明场地边界
5.7 风向指示
在靶心区附近会设立高分辨风向标,高度最低距地5米。风向标最短2.5米长,设计风速7米/秒时风向标摆平。风向标必须自由摆动,不能受拉绳影响。应该用亮丽双色如信号黄,明黄,粉色或绿色,和着陆区形成明显差别,在末端用深色,靠近杆的位置用浅色。同时还要放一个微风风向标在靶心区附近,指示小于1米/ 秒的风速,颜色和风向标类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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